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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不力、责任弱化?永德用《提醒函》强化“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22-04-20 10:01:33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对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做到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一言堂’;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醒、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党风廉政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近日,永德县各级各部门都收到了一份特殊的“作业”提醒。

针对各级党组织不同程度存在监督不力、责任弱化的问题,永德县纪委县监委创新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提醒函制度。以《提醒函》形式督促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进一步加强日常责任落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倒逼各级党组织增强履行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主要领导在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上要再下功夫,建立起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全面从严管理体系;要经常性与党员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

知责明责才能更好地履责尽责,《工作提醒函》牢牢牵住党组织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要求党委(党组)在真抓、常抓,抓紧、抓实上下功夫,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对党员干部常教育强监管,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要求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单位在2022年6月底前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

“《工作提醒函》内容非常详细,让我们对要做什么、应该怎么做一目了然,这种以提醒式监督的方式,及时为我们吹响‘预警哨’,我一定按照提醒函要求落实好第一责任人应负的领导之责、示范之责、监管之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细落实、落地见效。”一名党组织书记收到《提醒函》后,及时组织召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落实办法。

发送提醒函仅仅是监督的开端,该县纪委县监委同时建立“提醒函+跟进监督+报告述责”的闭环工作推进机制,在巡察监督、派驻监督、专项纪律监督中对《提醒函》落实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在各级党组织班子和个人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报告中体现《提醒函》落实情况,确保有提醒、有触动、有行动、有效果。(陈淑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