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职能部门排查隐患问题24个,完成整改17个,限期整改7个。”“各乡镇对全县63个历史文化遗产进行实地查看,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21个。”
自启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工作以来,永德县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深化运用“1+X”监督机制,紧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员以及风险隐患,就文化遗产底数、保护现状、工作机制等,采取“蹲点式”“体验式”“飞行点穴式”等监督方式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相关管理单位履行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主体职责,形成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镇和文旅、公安、市场监管、住建、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职能职责,精准全程有效跟进,持续强化压力传导,推进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责任落细落小。
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成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组,督促县文化和旅游局成立永德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自检自查领导小组,组建 3 个工作组派出106 人次,全面梳理县域内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文物保护单位和登录文物点、可移动文物、考古发掘、传统村落、文化保护工程、非物质文化遗产,对隐患情形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
派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督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全县传统村落和历史建筑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建筑内的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出口标志、灭火器、消防栓是否完好有效,农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火灾危险源的管控情况进行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逐条督促整改,对村民存在的不良用火习惯进行引导教育,同时建立长效机制,邻里互助协防,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派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督促县自然资源局着重对城乡建设规划、审批项目用地、实施旧城改造、开展征地拆迁、组织项目建设等活动中有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问题进行排查,下步将整合全县历史文化遗产信息,编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建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一张图”,纳入国土空间规划。
各乡镇纪委联合乡镇文化站、消防队、规划办,围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8类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崇岗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了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及时接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对涉及破坏历史文化遗产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深挖细查。
“历史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全人类文明的瑰宝。我们要把精心守护文化遗产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切实履行职责,以监督为文化遗产保护和历史文脉传承保驾护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