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领导干部要把能否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作为检验政治品格的‘试金石’,带头开展自查自纠,严肃认真规范填报,并将自查情况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记录存档……”在永德县委下发的《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对领导干部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违规借贷事项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日,永德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利用3个月时间,按安排部署、自查自纠、核查整治、整改落实4个阶段,坚决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参与借贷活动,严肃查处打着借贷的“幌子”进行利益输送、权钱交易、变相行贿受贿等行为,斩断领导干部违规借贷的利益链条,堵住滋生腐败的“漏洞”。
此次专项整治范围包括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中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相当层次的职级干部(四级主任科员以上);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内设管理机构领导人员(相当于乡科级副职以上);全县各级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选派到参股企业的相当层级管理人员;上述范围内党的十八大以来退休的人员。
重点清理和整治以本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名义,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借贷关系;以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单位或个人出借资金并收取利息;将从单位、个人获得的借款,或从银行、其他金融机构获得的贷款资金转借谋利;为他人的借贷提供帮助,收取介绍费、中介费、担保费等费用等,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发生或延续的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行公务、廉洁行使职权的借贷行为(含已偿清)。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精准规范推进,永德县纪委、永德县委组织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对全县集中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的通知》,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由纪检监察机关、县委组织部门组织力量,结合信访举报、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干部日常监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掌握的问题线索,突出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岗位,把领导干部违规借贷问题列入巡察、日常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重要内容,紧盯“关键少数”,聚焦重点领域,创新监督方式,加大查处力度,严格、科学、精准、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持续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细。同时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12388举报电话,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
“对违规借贷问题的处理,将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精准区分违规借贷和正常民间借贷的关系,及时分析研判、审慎界定并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置。”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专项整治组织推动不力、工作“走过场”、问题整改不到位,以及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甚至袒护包庇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李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