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党风政风
永德:用好“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病癌变”
发布日期:2020-09-10 11:19:09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谈话前,我是有些心理抵触的,自己平时工作兢兢业业,不过是一时疏忽,出现一点纰漏,有什么大不了的事嘛?谈话后,我明白了组织的用心良苦,小错也能酿成大祸,感谢组织帮我及时‘刹车’……”一位被约谈的干部感慨。

近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把严管与厚爱结合,强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切实筑牢“第一道防线”。

今年来,永德县纪委监委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0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5人次,占比51.4%。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以要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让党员干部摆正心态,正确对待严管,真心实意接受监督,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永德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说道。

同时,永德县纪委监委按照抓细、抓常、抓实要求,监督关口不断前移。充分发挥派驻优势,由各派驻(出)机构以集中约谈、定向约谈、个别约谈等方式对重点岗位、重点人群进行提醒谈话,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明法纪、知敬畏、守底线。综合运用政治巡察、监督检查、问题线索为党员干部“体检”、“精准画像”,对发现党员干部在遵守“六项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约谈函询、谈话提醒、警示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把脉问诊”,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治,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孙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