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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安排部署2021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发布日期:2021-11-30 17:04:04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10月31日,十四届县委第8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方案》,确定了检查考核时间、检查考核对象、检查考核内容、检查考核方式、检查考核程序、等次评定、成果运用、工作要求。

与去年相比,此次检查考核增加了党委(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履行主体责任开展问责、换届纪律情况,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监督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方面内容;检查考核标准更精简,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内容由9个方面调整为8个方面,纪委监委监督责任由4个方面调整为3个方面。

11月13日,十四届县委第9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方案》,组建由县委书记,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等县委常委任组长的11个检查考核组,将于2021年11月22日至28日,对70个责任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考核。(杨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