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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多措并举提升信访工作质效
发布日期:2020-11-30 17:13:52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

“你们前前后后这么多次和我沟通联系,现在又来告诉我核查情况和处理决定,让我清楚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当事人也受到了惩处,我非常满意。”收到杨某的信访举报件后,永德县纪委监委派出工作组,仅用一个月时间便将问题线索核查清楚。在工作组向杨某当面反馈核查情况和处理决定时,回忆起从信访举报到得到答复的过程,杨某对工作组赞赏有加。

今年以来,永德县纪委监委立足职责定位,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实做细信访举报工作,持续提升信访工作质效,搭建了党群干群“连心桥”,使信访“稳定器”和“润滑剂”作用更加得到彰显。全县共接收信访举报57件,其中检举控告类40件;分流办理48件,其中移送本委19件;涉及乡科级领导4件、一般干部4件、其他人员29件;办理实名举报30件,吸收民情信息员参与核查3件,反馈答复3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组织处理18人。

为把好监督执纪第一关,该县纪委监委各室部对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查找自身短板和不足,信访室、案管室、各纪检监察室相互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强化信访受理、线索管理、办理进度、督办催办、办理情况反馈等环节互通有无,实现信访举报全流程闭环管理。

该县纪委监委把“两优先”“一答复”贯穿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始终,信访部门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登记签收、提出办理意见、报批、分流、督办,并在收到检举控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告知实名检举控告人受理情况;承办部门对实名检举报控告优先处置,在收到实名检举举报问题线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置意见,并坚持快查快办,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及时将核查和处理情况等向举报人反馈,让实名检举控告人都能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情况、看到办理结果,减少群众以为举报信石沉大海而重复访、越级访。

以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的重要载体,在机关11个职能部门上线运行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为15个派驻机构和10个乡镇安装检举举报平台基层版,实现检举举报接收、办理、处置、反馈的系统线上操作和内部移送、向上报送、对下转送、横向移交的闭环管理,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人员少跑腿,压缩运转时间,提高办理效率。为确保检举举报平台子平台和基层版规范操作,县纪委监委在做好网络接入、网络测试等工作的同时,通过“视频和手册学、实际操作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检举举报平台操作培训,为平台的熟练应用提供技术支持。

创新工作思路,制定出台《永德县群众代表参与信访核查工作实施办法》,针对群众反映强烈、关注度高、疑难复杂、涉及群众利益、扶贫领域等信访问题,邀请当地为人公道正派,群众信得过的群众代表或民情信息员参与信访事项调查处置,并通过现场公开核查结果、澄清证明、通报曝光等长效机制,以“阳光信访”促使信访突出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不断提高信访核查工作的透明度及公信力,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和满意度。(李正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