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组织建设
永德:118名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助力“清廉村居”建设
发布日期:2021-08-04 22:42:11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监察联络员不是一个称呼,而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会尽快熟悉业务知识、工作程序,找准角色定位,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反映廉情信息和社情民意,为‘清廉村居’建设贡献力量。”刚从乡纪委书记手中接过聘书的乌木龙乡蕨坝村村级监察联络员赵子银认识到位,决心坚定。

近期,永德县各乡镇陆续完成新一届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选聘工作,118名村级监察联络员全部正式受聘上岗,成为基层监督的有力“探头”,将日常监督延伸到人民群众“触手可及”“抬头可见”的地方。

聘任村级监察联络员既是推进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也是“清廉村居”建设的现实需要。在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工作完成后,永德县纪委监委及时跟进村级监察联络员重新选聘工作,除部分由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担任外,还将模范遵纪守法、熟悉村情、办事公道、敢于担当,热心为村民服务,群众基础好、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的村贤能人选聘为村级监察联络员,为基层监督队伍注入新鲜血液。

村级监察联络员离群众最近,了解群众所需所想,对社区、村组的集体事务、干部基本情况也非常熟悉,更容易发现问题。该县注重将村级监察联络员作用发挥与“清廉村居”建设相结合,让监察联络员当好“政策法规家风家教宣传员”“小微权力监督员”“社情民意收集员”“社会矛盾调解员”,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工程项目建设、强农惠农政策措施落实、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进行监督,发挥好“家门口的监督”作用。

各乡镇通过业务培训、交流心得、现场提问、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让村级监察联络员全面了解岗位意义和监督重点,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监察联络员时时处处不忘身份职责,在促进村级事务规范运行、遏制农村“微腐败”中积极发挥作用。

近年来,永德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基层小微权力的规范运行,从小处着眼、细处突破,规范村务公开,严格执行村级民主决策程序,做好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常态化开展党纪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设,不断织密基层权力运行廉政防护网。下一步,还将用好用活村级监察联络员队伍,细化监察联络员履职清单和考核管理,让监察联络员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切实当好群众利益的“维护者”和群众诉求的“代言人”。(段继英 李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