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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党镇:用好处分决定“活教材” 敲响警示“教育钟”
发布日期:2024-08-23 15:44:57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邵某某身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协办员,在日常工作中履职不力,违反工作纪律,侵害群众利益,经德党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德党镇纪委到受处分人所在村宣读处分决定,并同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

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实际行动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今年以来,德党镇纪委以案件查办为抓手,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重视发挥宣布处分决定的警示教育作用,积极推动处分、教育和警示相结合,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嵌入处分决定宣布,逐条讲解受处分人违纪违法事实,所涉及党纪党规等,将处分决定“一张纸”变成以案明纪的‘活教材’,引导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深刻教训,用身边“案中人”为党员干部敲响警示钟。

“这个处分决定,就是我们身边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会从这件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处分决定宣读后,案发党支部部分党员纷纷表态发言。

“处分不是目的,让犯错误的党员干部真正认识到自身的错误,使其相信组织、真心悔过,挽救党员干部,警示后来者不再犯同样的错误,才是我们追求的结果。”一直以来,德党镇纪委坚持从查办案件一开始就树立“改”和“治”的意识,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工作贯通案件查办全过程。

据悉,今年以来,德党镇纪委召开宣布处分决定暨警示教育大会6次,受教育党员干部200余人次,针对受处分人员所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份,规范开展受处分党员干部回访教育6人次,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德党镇 字邵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