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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最美纪检监察人(八)】纪检监察工作中的铿锵玫瑰
发布日期:2021-07-15 13:16:14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开栏语

“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之际,永德县纪委县监委评选表彰了一批在履职尽责中涌现出的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并在“廉洁永德”开设【身边的最美纪检监察人】专栏,讲述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故事,用榜样的力量感染人、鼓舞人、带动人,促使全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砥砺拼搏、接续奋斗,在新征程上体现新担当、焕发新气象、彰显新作为,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今天讲述的是优秀共产党员李海花同志的先进事迹。

她是女儿,她是妻子,她是母亲,她是纪检监察战线上盛开的“铿锵玫瑰”。她舍小家为大家,默默坚守、忠诚履职,她以巾帼不让须眉的气魄,以忠诚干净担当的品格,践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初心和使命。她就是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海花。

李海花,女,1985年1月生,中共党员,汉族。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她积极参加委机关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自觉接受党规党纪的规范和约束,自觉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同时注重加强岗位知识学习,坚持在办案中学习、在学习中办案,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她通过理论指导实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对党绝对忠诚。

作为派驻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她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督促驻在及联系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对驻在及联系部门的监督责任。

她坚持派驻工作和案件查办工作两手抓,在做好派驻监督工作的同时,她参加了委统一抽调的“7·29”“11·18”“5·19”等专案查办工作,通过“以案代训”的方式,办案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为惩治腐败、挽回国家经济损失贡献出了自己的力量。

 李海花始终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的理念,坚决恪守清廉本色、坚决维护党纪权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自觉净化朋友圈、社交圈,不踏红线、不破底线、不碰“高压线,始终做到廉洁自律,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彰显出纪检监察干部最鲜明的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