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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小金库”危害的再认识
发布日期:2021-01-19 23:22:21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在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多年,常常遇到联系单位问及“小金库”的问题。就此,想谈谈“小金库”危害的再认识。

“小金库”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小金库”的显著特征是化大公为小公、化小公为私分,公款沦为了“私房钱”,不仅给国家和集体造成经济损失,扰乱经济秩序和财务会计秩序,而且会诱发和滋生各种腐败现象,成为很多腐败现象得以蔓延的“财政支柱”。

“小金库”的黑户口身份让其难以查证,单位领导收支自由,随意性很大,容易造成国家资金的流失,也为部分人的特殊开支大开方便之门,败坏社会风气,危害十分严重。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小金库”易发多发的势头得到了明显遏制,但是仍有部分领导干部不收敛不知止、心存侥幸,对“小金库”念念不忘以至铤而走险。

探究“小金库”屡禁不止的原因,一是主要领导信念宗旨意识淡薄。得到领导授意或默许是“小金库”发展和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之一。二是花钱办事方便的诱惑。凡是请客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问题严重的单位,往往是由于私设了“小金库”。“小金库”对单位(部门)来讲,最根本的吸引力就在于能摆脱上级或同级财务、审计部门的监督约束,花钱办事方便,能使集体乃至个人得到经济上的实惠。三是领导干部贪念太大。想要滥发钱物、想要吃喝玩乐、想要送礼、想要购置特殊物品、想要私分钱财。四是制度不健全,制约滞后。监督检查不力,为私设“小金库”开了方便之门。五是现行财务管理制度存在一些弊端。单位(部门)所有制倾向较严重,监督乏力,在经费监督检查方面有的地方成了死角。六是心存侥幸。“小金库”是帐外帐,有的只有单位(部门)领导或少数几个人知道,具有很大的隐蔽性,有的“小金库”虽在一定范围内公开,但通过账务处理使监督检查时不易抓住把柄。

“小金库”将集体利益掌握在少数人手中,不仅让这少数人堕入违纪违法深渊,还扰乱了正常的收入分配秩序,严重损害广大干部职工根本利益。“小金库”害党害国、害人害己,是全社会的一颗“毒瘤”。

要将这颗“毒瘤”拨去,应从几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大宣传教育,使其不为。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增强全局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增强对党纪国法的敬畏。二是完善制度,使其不能。从管理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的漏洞入手,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标本兼治。创新完善机制,增强经费使用的透明度,使各项经费的安排、使用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制度上堵住漏洞,把好关。对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理的开支,从当前社会经济环境的实际考虑,从财经法规制度上对这类问题明确界线,做到管住管好,减少或杜绝“小金库”。三是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使其不便。各级审计、纪检、财务部门要把财经纪律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要把群众监督与职能部门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完备的监督制约体系,维护财经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四是严肃查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使其不敢。“小金库”主要存在于机关(部门)和有创收的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支配权主要在单位(部门)领导。因此,对私存私放“小金库”的单位,除没收其资金外,对单位(部门)领导及有关责任人员严格按党纪法规予以惩处,让“小金库”无生存的土壤和条件,使其不敢为。

习总书记强调,公款姓公,一分一厘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不能乱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已奉公、严格自律。(杨秀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