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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评论】家庭教育是“家事”亦是“国事”
发布日期:2021-11-30 17:09:22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10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和家庭的和谐,关乎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培养,最终指向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这次立法,首先解决了家庭教育地位的问题,把家庭教育放在法律高度去认识。将管孩子这件传统“家事”上升为法律框架下的“国事”。其次,对家庭教育里监护人的职责作了明确和具体的规定,告诉监护人怎样科学地进行家庭教育。再次,明确了国家的责任,从省级到县级以及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各机构对家庭教育都有责任,要给予大力支持。最后,对各方如何进行配合作了具体规定,使家庭教育的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家事”亦“国事”。有了法律的约束,家长的负担和压力会越来越大。关于新法如何影响家庭教育众说纷纭,“依法带娃”、“把握家长培训蓝海机遇”等等。新法如何对实践产生作用?就像“双减”一样,很多家长很迷茫,觉得对自己影响挺大的,好像负担变重了,实际上是因为“变化”本身。原来的那套方式方法用习惯了,很顺手,突然发生变化,变好变坏姑且不说,在应对这样的变化时有的家长就感到很吃力,非常排斥这样的变化。但长此以往,这样的变化才能显现出优势。



中国人的“国家”观,一向是“国”与“家”不可分开,没有“国”就没有“家”,“国”护着“家”。所谓“家国情怀”,在根底上强调的是家庭观与国家观的融通。中国的传统教育,很大一部分是家族教育和家庭教育,它构筑了中国教育的基本底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重新建立起两者之间的紧密连接,实现双向互动,也就是以国家教育意志来规范、促进和引领家庭教育,让家庭教育配合以学校教育为代表的国家教育。同时,也是为了回归教育功能的本质。教育是属于全社会的事情,不只属于学校教师的事情。我们见过太多因家庭教育失败,而导致的“家庭重负”。新法的颁布不是给家长增添负担,而是一种回归,让家长意识到并且承担好自己的教育责任,更好地协助教师承担教育责任。这个做好了,反而能在根本上减轻家庭负担。虽然不一定必然走向家长“持证上岗”,但提升家长的家庭教育意识与能力,是大势所趋,势在必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对症破解育儿难题、家庭如何履责、国家如何支持、社会怎样协同都做了规定,特别是对各方履责不到位的法律责任也做了明确规定,解决了生而不教、教而不当的问题,让家庭教育得到更高的地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张进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