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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德县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18 11:56:17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2021年8月31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永德县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12月14日,县委巡察组向永德县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中共永德县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并全面认领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对12个问题逐一进行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此项工作的副局长兼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县统计局党组按照巡察组要求,迅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中共永德县统计局党组关于落实十四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将12个整改任务分解到相关股室和个人,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股室、整改期限。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1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纳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内容。在1月28日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政治理论学习,特别是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等应知应会内容及相关理论知识,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理论水平,扎实理论基础。二是巩固学习成果。在1月28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干部职工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行了交流研讨。三是组织学后测试。1月28日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了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应知应会知识进行测试。

2.针对“理论与实践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工作计划。组织各股室、中心结合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自身岗位职责,制定了2022年工作计划,并于2022年1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二是扎实开展业务指导。召开党组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永德县统计局精准服务企业行动方案》,采取会议、培训、上门服务等方式开展指导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开展业务指导工作。2021年12月16日-20日,对永德山清茶叶初制所、永德县建民砖厂等5家企业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三是理论联系实际。2022年1月28日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工作研讨,进一步用理论指导和推动统计工作。

3.针对“开展党员干部党性教育不扎实”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制定计划。2022年1月29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具体目标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等相关知识纳入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支部党员学习计划。二是重温入党誓词。在1月份的党员大会上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三是组织学后测试。2022年1月28日依托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政策理论知识测试,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总要求、具体目标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等相关知识纳入了测试内容。

4.针对“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深入挂钩村帮助解决具体问题。2022年1月19日,党组书记带队,深入挂钩村亲切走访慰问残障、困难儿童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并给他们送去慰问品,把关怀与温暖送到了他们的心坎上。2022年1月份在局上经费困难的情况下,挤出1万元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拨付小勐统村解决实际问题。二是深入挂钩村开展政策宣传,同步指导群众“五净一规范”工作。分别于2021年12月28日和2022年1月19日,组织支部委员、自然村长、部分干部职工深入挂钩村开展“五净一规范”工作和疫情防控宣传工作。三是定期开展汇报会。每年听取不少于2次驻村工作队员汇报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局党组于2021年12月31日专题听取了3名驻村工作队员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更好的掌握挂钩村情况,为下步开展挂钩村工作打牢基础。四是制定工作计划。2022年1月29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讨论研定2022年巩固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工作计划,并行文印发执行。

5.针对“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职工日常监督教育。1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谈心谈话。1月14日,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1月15日-20日,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了解掌握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思想、作风、生活等情况,对苗头性问题作提醒。

(二)关于“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

1.针对“长期挂账”整改情况。整改措施:一是与部门沟通。分管财务领导于1月29日上午到法院对接联系,法院答复已超出强制执行时间,不能执行强制执行,只能与当事人沟通协商解决。二是与当事人沟通。分管财务领导于1月29日、2月9日两次与当事人电话协商,要求当事人按照法院判决偿还车辆维修费,但因当事人家庭属脱贫户,家庭人口6人(劳动力仅2人,未成年人2人、高龄老人2人),家庭经济困难,暂无力归还。我局下一步将继续跟踪,强化与当事人的协商。

2.针对“领导对财务工作审核把关不严”整改情况。整改措施:一是修改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分管领导牵头,组织财务人员对局内的各项财务制度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并在局内充分征求意见,提交班子会研究,于1月29日党组扩大会上研定后印发执行。二是强化学习。2021年12月30日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内控管理办法;2022年1月20日分管财务领导再次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务规章制度、内控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财经纪律,并要求必须严格按照财经纪律管理和使用资金,规范用途,做到资金专款专用。要求分管领导要严格履行职责,把好财务支出审核关、审签关。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把好财务票据和凭证资料的审核关。

(三)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制度。认真按照“三重一大”制度程序召开班子会议、党组会议,对每一笔大额资金支出前都进行集体决策,并做好会议记录。

2.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2022年1月1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组织支部委员再学习组织生活会相关文件制度。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支委会严格按照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1月28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扎实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三是加强痕迹管理。1月18日召开支部委员会要求,党建业务人员要加强组织生活会的痕迹管理,会议记录要做到规范完整。

3.针对“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差距”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二是严格执行。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制度,严格按条例规定程序组织召开党组会议。

4.针对“落实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2年1月28日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党建规范化建设相关文件精神。二是规范党建工作。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要求,局办公室和支委要加强与审批机关对接联系,按要求上报及下发党的工作文件时,一律使用党内文件行文。

5.针对“对上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力”的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学习。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议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廉政约谈办法等文件精神。二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要求,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每年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三是强化廉政谈话制度。2021年12月17日召开党组会要求,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之间每年开展廉政谈话不少于2次、开展谈心谈话不少于2次。既要有谈话人内容也要有被谈话人表态发言内容,记录要规范、完整。

三、下步打算

局党组将继续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不断巩固整改成果,善始善终把整改工作抓好做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进统计各项工作。

(一)进一步抓整改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已初见成效的整改工作,要长期坚持,紧盯不放;对正在整改的工作,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抓紧整改。

(二)进一步抓合力攻坚。严格执行整改方案,按照责任分工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加强整改工作沟通、协调,强化责任股室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发挥作用。强化整改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落实整改工作台账,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扎实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按期有效完成。

(三)进一步抓建章立制。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意见,进一步强化权力制约和制度的规范,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固化整改工作成果,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各类违纪违法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统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1002;地址:县政府县政办公中心六楼6018室;电子邮箱:769139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