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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永德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2-03-18 11:58:36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8月31日至9月29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开展了巡察。2021年12月8日,县委巡察组向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落实情况

(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我室立即召开班子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专题研究了巡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责任和措施,制定下发了《县委党史研究室领导班子关于落实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落实班子领导责任,明确整改目标要求和整改时限。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我室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整改时限的思路,建立清单,集中攻坚,整体联动。在整改过程中,室领导班子切实担负起了整改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切实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整改落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方案和问题台账,针对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逐条整改,逐一销账

(三)统筹兼顾,相互促进。始终坚持将整改问题与落实我室重点工作任务紧密结合,相互促进,相互融合,定任务、定措施、查缺补漏,确保我室各项目标圆满完成,全力推动党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巡察整改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我室紧紧围绕薄弱环节把握学习重点,年初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2年度学习计划,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建设不断走深走实,确保学习取得实效。一是严格落实支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利用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读书会等形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二是定期对党员干部学习情况,尤其是运用“云岭先锋”、“学习强国”等平台的线上学习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按季度进行学分公示,促进学习效果;三是在集体学习过程中组织党员干部针对学习专题开展研讨,并要求党员干部针对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等重点学习内容撰写学习心得,助推吃透精神内涵、巩固学习成果、夯实学习质量。

(二)关于“群众身边问题和作风”方面

针对“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审核把关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临沧市《国内公务接待“十不准”》规定要求,完善《党史研究室公务接待管理制度》。核销要求有公务接待清单、接待公函、客情报告单(省市客情)、电话记录(乡镇客情)、菜品清单,支出票据,接待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支付。二是严格执行《永德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调整永德县差旅费标准的通知》和《党史研究室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审核程序:出差审批由分管领导审核、单位负责人审批;核销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财务分管领导审批;严格票据审核:票据来源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使用是否准确,是否符合预算,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对领导签批不全、无出差审批单,票据无事由、无签批日期、没有是否同意报销等必要条件的经费支付不予报销。三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永德县财政局关于对口挂钩帮扶资金票据使用的通知》和《党史研究室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规定要求,完善《党史研究室财政票据管理制度》,对无票据付款不予核销。四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涉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结合每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省财政厅《云南省省级政采云电子卖场商品目录》《党史研究室政府采购管理制度(试行)》规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室采购管理。1.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和相关标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按照已批复的预算安排实施政府采购计划;2.采购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超出预算的采购的,由股室提出需求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批,按采购程序严格执行;3.政府采购计划申报、审核、备案,委托代理协议发起,采购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业务,除电子卖场无法购买的服务项目和急需的小额零星货物通过线下采购外(如办公设备维修(护)费、广告宣传费、零星复印费、排版费、书号费等),一律通过“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办理。五是严格执行《永德县预算单位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永德县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要求,完善《党史研究室出差补助报销制度》,推进单位人员出差实行网上申请、审批、报销,机票、火车票、汽车票、住宿票、住宿宾馆等网上预订,公务卡快捷支付、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自动还款,会计档案电子化存储的全流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规范我室差旅费管理工作。

(三)关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针对“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充分,党建业务抓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提高党支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按要求每月召开支部会、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上一次党课。不断改进“三会一课”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还积极探寻新方法、新主题来增强支部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如组织党员参观革命遗址上现场党课、聆听“光荣在党50年”老党员和烈士遗属上现场党课等,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二是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对党务工作的严谨性和规范性再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耐心细致做好党建业务,对所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及时如实记录,形成的材料分门别类进行规范归档管理。

2.针对“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严格,部分大额资

金支出未见班子研究会议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完善《党史研究室“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以下两项工作内容进一步规范:一是明确5000元及以上大额度资金使用时,班子成员轮流表态发言,经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最后表态的民主决策末位表态制;二是明确对集体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会议记录,对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特别是对最终决策的方式、内容必须详细、如实记录;对一些重大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由全体班子成员签字认可。

3.针对“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够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我室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摆到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严格执行《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相关规定要求。强化干部职工廉政教育,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三是严格执行《党史研究室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明确廉政风险防控风险点,强化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规范出差用车用油审批。

4.针对“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深刻认识民主生活会的重要意义。通过对《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条例条规的学习,让班子成员充分认识到民主生活会是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活动,同时也是我们党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体现形式;二强化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和相互批评意见的审核把关,针对对照检查材料内容有漏项、查摆问题没有把自己摆进去、检查不够深刻,相互批评意见思想交锋少、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等达不到要求的,督促返工重写。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流程,我室领导班子于2022年1月29日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形成的对照检查材料全面客观,相互批评意见动真碰硬、直达问题根源,民主生活会开出了高质量、好效果。

三、下步打算

县委党史研究室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下步工作中我室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第三巡察组要求,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持续发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883-5211550;地址:永德县行政办公中心503;电子邮箱:28598631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