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临沧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经广泛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和县纪委监委班子集体研究,现将永德县“临沧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此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可向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永德县德党镇永顺路9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309室;电话:0883—5211356。
一、“临沧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2个)
永德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
永德县委巡察办
二、“临沧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3人)
宝忠菊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案审室主任、三级主任科员
段进仪 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第二纪检监察室主任
陈淑娟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
三、“优秀纪检监察干部”拟表彰对象
朱绍兰 县委第二巡察组一级科员
余 妍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
曹满芯 勐板乡纪委副书记
永德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