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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完成反馈
发布日期:2024-08-02 17:44:10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近日,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反馈工作全部完成。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3个巡察组分别向第十轮巡察的1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和22个村(社区)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

会前,县委巡察组与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就巡察反馈事宜进行沟通,通报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现场签收了向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会上,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传达了县委书记在听取本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的讲话要求,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各被巡察党组织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反馈严肃指出了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有的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不到位,清廉云南建设“惠民行动”未走深走实;有的履行食品安全主责不坠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有漏洞;有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缺失,廉洁风险隐患突出;有的践行“两个革命”有差距,“四风”顽疾纠治不彻底。

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给沧源县边境村老支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壮大“三大经济”、县委“563”发展计划等重点任务,聚焦民声、民意、民情、民生,聚焦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惠民政策落实、食品安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身边天大的小事,将巡察整改与党纪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深化改革结合起来,在贯通结合、一体整改上持续发力,形成系统整改、全面整改的工作合力,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落地。

反馈强调,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决不能走过场、做样子、搞形式,被巡察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共永德县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的通知》要求,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求实效,对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行为要重点惩治。主要负责人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统筹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


据了解,县委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方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