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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拖欠村民工资7万余元 永德一干部被处分
发布日期:2021-11-08 16:55:38    信息来源:云南法制报

“29年来党给了我工作岗位,把我从一名普通工人培养成为一名高级工程师,但我却被利益冲昏头脑,拖欠农民工的血汗钱。多亏巡察组干部警醒我,让我深刻认识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严重性。”日前,永德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段某主动找到永德县委第一巡察组组长,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进行深刻忏悔。

去年7月,永德县委巡察组进驻德党镇明信坝村开展对村巡察,帮助267名村民领到了期盼6年的工资。

事情追溯到2014年。当年4月,段某利用职务之便承揽某森林抚育项目,并聘请当地村民具体实施,事后应支付农民工工资77950元。后因中标方没有及时按期将工程款足额拨付给承包工程的公司,段某便将公司两次拨付的6万元工程款“保管”起来,打算等公司将工程款足额拨付到位后再一起兑付给村民。但是这笔钱一“保管”就管了6年多,直至永德县委巡察组发现问题后,段某才认识到事情严重性,将77950元农民工工资全部兑付给267名村民,并向村民们道歉。段某也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点评

纪检监察机关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在实践中拓展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从具体人、具体事着手,将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执纪执法过程既是严肃的政治工作,也是做人的工作,对受处分人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其既认识到纪法的约束和刚性,又体会到组织的关心关爱,让其真心认错悔错。(李光存 宝忠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