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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五举措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
发布日期:2021-12-28 10:13:29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以来,永德县纪委县监委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主动扛起惩腐“打伞”政治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保持“打伞破网”高压态势,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推动常态化工作走深走实。


加强领导,整合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经常性开展研究,及时解决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抽调业务精干人员负责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查办工作。此外,抽调16名业务尖兵组成工作专班,负责复盘、深挖、线索核查处置等工作,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惩治工作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稳步推进。


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健全和完善常态化开展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方案,按照“一案一分析”“一案一通报”“一案一整改”制度和“三书一函”反馈机制的有关要求,加大“一案一函”的执行力度,落实“十件实事”和“八项重点工作”,提高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问题的能力。与政法机关加强协调联系,及时了解掌握公安机关集中清网抓捕的涉黑涉恶人员中是否有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对发出协作配合请求的单位5日内作出回应;对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做到应收尽收、快查快处;对政法机关移送的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的涉黑涉恶腐败案件会同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


强化核查,加快办理。坚持“二十四”字办案方针,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重点深挖细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细节,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


聚焦行业,重点整治。紧盯信息网络等六大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加强对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严厉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甚至充当“保护伞”以及在推动整治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问题。截至目前,向相关责任单位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6份。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永德县纪委县监委网站”“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积极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截至目前,在“廉洁永德”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36条次;发放内部宣传小册子125册;在脱贫攻坚驻村工作群众走访活动期间,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政策宣讲1250余人次;在公共区域粘贴宣传海报80份。同时,在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廉雨沐家园”巡回宣演活动,发放扫黑除恶斗争和廉政文化宣传手册700余份。(肖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