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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德:零容忍 “亮剑”酒驾醉驾
发布日期:2022-02-10 23:16:06    信息来源:永德县纪委监委

“鲁再宏,中共党员,永德县第二完全中学一级教师,2022年1月2日19:5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黄勇升,永德县永康镇中心卫生院职工,2022年1月7日20: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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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查酒驾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顶风违纪、心存侥幸,将党纪国法抛之脑后,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近日,永德县纪委监委以案释纪释法,公开通报曝光两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案例,以“零容忍”的态度向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亮剑”。

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在官方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开通报曝光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通过案例剖析、专题研讨、签订承诺书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用身边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增强遵纪守法意识,切实从思想上筑牢防线,防止发生酒后驾驶等违纪违法行为。

建立联动机制,提升监督质效。县纪委监委与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强化协作配合,健全问题线索移交机制,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核实、立即处理、马上曝光,抓早抓小、快查快曝,努力达到“查处一个、曝光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2021年以来,共公开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7批次9人次。

从严从快查处,营造清风正气。坚持挺纪在前,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抓早抓小,经常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对顶风违纪者实行“零容忍”,坚决从严从快处理;对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力,造成严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将查处的酒驾醉驾案件与纠治“四风”结合起来,同频共振、同步推进,严查案件背后的“四风”问题,形成更加严密的监督和查处态势。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后驾车绝非小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挖细查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背后隐藏的‘四风’问题,持续释放出监督常在、震慑常在、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王莉)